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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鄔紅波)對辦事市民“給臉色”,不一次性告知,對服務對象不理睬,辦事推諉……這種公務員都將被追責。昨日,武漢市法制網公示了《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,將行政過錯細分為15大類、近140種情形租房子,讓每個環節都能追責。
  武漢市法制辦人士介紹,相較以前的版本,新修訂的《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microSD》更為細化,將行政過錯種類由原來的6大類細分為“權力清單”確定的15大類,包括行政審批、行政許可、行政服務、行政處罰等,有近140種追責的情形,每一個環節出現過錯,都將有對應的法律後果。
  記者看到,僅行政許可類,就有15種情形可追租房子究行政過錯責任,包括不在辦公場所公示材料的;不一次告知申請人材料的;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等。
  同時,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空崗的,上崗未按規定佩戴工作牌、穿制服的;對服務對象不理睬、不答覆的,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、拖延不辦的,都將追究行政過錯。外接式硬碟《辦法》規定,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方式分為:責令作出書面檢查、通報批評、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、扣發獎金、誡勉談話、辭退等。
  一年內出現兩次以上應予追究行政過錯情形的;干擾、阻礙、不配合對其行政過錯行為進行調查的;申訴人、控告人、檢舉人或責任追究承辦人員打擊報複的;在履行職責過程化療副作用中有徇私舞弊行為或收受當事人財物、接受當事人宴請、參加當事人提供的旅游或娛樂活動的,將從重處理。
  (原標題:武漢擬細化行政過錯種類 對市民“給臉色”將被追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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